宽带接入反价格垄断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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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象网讯(吉利/文)作为央企涉嫌垄断首案,中国电信及联通被发改委调查宽带接入领域涉嫌垄断之后,业内一片哗然。根据记者采访调查,该案触动了《反垄断法》生效三年以来的敏感神经,或将加速反价格垄断的提速。
尚未定性的“垄断”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在接受央视《新闻30分》专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并称,“如果经过案审,事实成立定性准确,将处以大概1%-10%罚款。”
此言一出,引起外界普遍关注和讨论。在业界看来,这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的第一起涉及央企的反垄断案件。不过对于两家企业是否涉及“垄断”的定性,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
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不愿具名专家称,此次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专线接入市场的垄断问题,也就是说,该“市场垄断”与否并不涉及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
据介绍,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和ISP接入市场是两个不同概念和范围,ISP接入市场只是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很小的一部分。“即便定性垄断罚款1%到10%,也应是以ISP专线接入为基数,而不是以整个有线宽带收入的数百亿元为基数。”该专家指出。
更重要的是,从宽带互联网接入资质与牌照方面来看,除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拥有宽带互联网接入运营牌照之外,还有中国移动旗下的铁通,长城宽带、蓝波通信,以及北京歌华有线等数家具有资质者,这样的话两家运营企业并不算垄断。
截至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分别发出声明,称“公司一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宽带业务,并会全力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查”;“依据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A1.A2-20090003)规定,依法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本公司正在应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该事件尚未作出正式回应,发改委方面也没有进一步表态。
推动反价格垄断提速
作为自2008年《反垄断法》出台以来的第一起涉及央企的反垄断案,或许它更大的意义是进一步推动反价格垄断的提速。
11月12日,新闻事件进展到第四天,《反垄断法》草案立法小组成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王晓晔在接受飞象网采访时表示,“本人肯定是支持反垄断以及《反垄断法》的”,但是否涉及垄断“必须是在调查清楚事实,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才能定论。”
王晓晔称,由于对电信行业更深层的技术方面目前不是很了解,不敢妄下结论,因此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尚无法断言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是否构成垄断。
但是,从纯市场反垄断法律角度说,王晓晔表示“希望借此推动反垄断法再往前一步,尤其是在打破对国有企业的垄断方面”。“不管怎样,反垄断法一定是要为老百姓造福,而不是为某个企业造福。”王晓晔强调说。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在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发改委和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价格垄断工作”。而此次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调查案作为《反垄断法》生效后的首起案件,在反垄断法专家看来或将成为反价格垄断提速的一剂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