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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iPhone禁售令"的两场官司 以及FTC与高通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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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数码讯 1月16日下午消息,苹果与高通两家航母级的诉讼案仍在进行中,昨日德国曼海姆市(Mannheim)地方法院在一份初步裁决中驳回了高通的诉讼,使得苹果在与高通的专利诉讼大战中扳回一局,这让两家的诉讼案再次引起用户关注。

苹果 VS 高通

专利诉讼案往往是一个晦涩漫长的过程,但苹果与高通的这场大战因为涉及消费产品而引起不少一般用户的关注,在中国,更是因为福州中院的一纸禁令,让一件诉讼案成了社会热门新闻。

这是一条中国用户熟悉的旧闻:2018年12月中,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布初步禁令,禁止苹果在中国市场进口和销售几乎所有型号的iPhone。据了解,受影响的机型包括 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 以及 iPhone X。

除了中国,两家公司在德国也在同步交锋,12月20 日,德国慕尼黑一法院裁定,苹果的产品侵犯了高通的一项专利权。为此,该法院颁布禁令,允许高通阻止部分型号的iPhone手机在德国市场销售。

但实际上,无论中国还是德国,禁售令对苹果的影响远没有想像的那么大,苹果公司12月14日对中国的iPhone禁售令一事发声明,表示尊重福州中院裁定,并定于下周推软件更新避免专利问题。12月18 日,苹果如期推出iOS 12.1.2,新版本改变了亮出侵犯专利的软件动画效果,由此绕开了高通的专利;至于德国的禁售令,在实际操作中也并没有没有多大价值。因为慕尼黑的裁定只涉及苹果自有渠道,而国外购买手机更多是通过运营商渠道。

查阅外媒新闻,专利博客网站Foss Patents的专家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 Müller)表示,慕尼黑法院的裁定只影响了苹果在德国15零售店和官网在线商店直接向用户销售,而在这个渠道内,iPhone 7和8系列销量仅苹果在德国总体销量的3%左右。

在苹果公司看来,高通寻求禁售iPhone的本意只是希望借此逼迫苹果达成和解,按高通的规定缴纳费用,后者正是高通备受争议的商业模式。

实际上,站出来反对高通的并非苹果一家。2016年魅族就曾公开叫板高通,时任公司副总裁的李楠将高通专利比喻为“黑盒子”,对外不公开,且专利计费方式不合理。

两年之后,苹果公司首席诉讼律师、副总裁Noreen Krall也表达了类似的声音,除了专利收费的不合理,她认为,“高通的一系列诉讼是为了转移公众注意力的闹剧,他们真正关心的是美国的另一场庭审,因为那可能迫使高通改变其商业模式”。

回顾高通以往在诉讼中常用的专利,可以验证她所讲的这一点:如2016年6月,高通诉讼魅族,指控后者侵犯了高通持有的3G/4G无线通信标准等相关智能手机专利,并索取巨额赔偿;而对苹果,在中国使用的专利是ZL201310491586.1,属于图像使用者图型接口(GUI)专利;在德国,是在一个叫“envelope tracker”(EP2724461B1)的电源管理功能。都不是什么大杀器。

FTC VS 高通

Noreen说的“另一场庭审”是指的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后文简称FTC)针对高通发起的反垄断案。

1月5日,FTC起诉高通公司不公平竞争一案开庭,当日没有明确结果。这起案件其实始于去年年初,当时FTC指控高通使用不公平竞争的措施来维持其在手机芯片市场的垄断地位。

FTC认为高通授权的专利都属于“标准必要专利”,意味着这些技术已经被业内企业广泛采用,应当以公平、合理、不歧视的条款对外授权。而这三点,也正是之前魅族的李楠提到过的。

FTC提起反垄断诉讼后,高通提交的一份法律简报中显示,高通向苹果等公司按手机总价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这一比例针对不同公司各不相同(也就是“黑盒子”的比喻),但通常为设备总价值的5%,最高可达每台设备20美元左右。FTC称这是对手机征税,此举会推高手机价格,损害市场竞争。

苹果和华为等手机制造商认为,高通要求从每部手机的销售中获得的分成不公平,但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高通威胁会切断重要无线芯片的供应。这是FTC认为高通“滥用市场地位”的原因,列出名单,其中不乏熟悉的名字,包括爱立信、英特尔、摩托罗拉、联想、三星、联发科、索尼、联创、华为、黑莓等知名厂商。如果拒绝跟高通的合作,则后者也会拒绝供给相关芯片,对消费电子厂来说,这是致命的。

FTC这场预计在2月结束,并在随后的一个月内做出裁决,如果FTC胜出,高通最核心的商业模式将会被瓦解。

我们无法预估这场官司的结果,但可以确定的是,此结果也会影响苹果与高通之间那场官司。这两场官司之间关系微妙,不仅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角,还因为两场诉讼之间可能存在的互相参考。

(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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