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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仕斥资20.5亿元收购 剑指惠而浦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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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仕斥资20.5亿元收购 剑指惠而浦控制权

本报记者/段楚婷/赵毅/深圳报道

历时数月,格兰仕“牵手”惠而浦的相关事宜终于尘埃落定。

5月6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600983.SH,以下简称“惠而浦”)发布公告称,在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9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个账户,共计约3.9亿股股份接受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发出的要约。

《中国经营报》记者根据惠而浦2020年末总股本计算得出,接受格兰仕要约的股份约占惠而浦总股本的51.1%,超过51%,意味着此次要约收购生效。而根据此前公开的5.23元/股的要约收购价格,格兰仕需付出20.5亿元的“代价”,换取惠而浦的控制权。

此外,记者注意到,从2021年3月开始,惠而浦相继有高层辞职,包括研发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监事、人力资源副总裁等。而惠而浦总裁、法人代表艾小明也于4月30日辞去上述两职务,保留公司董事等其他职务。

要约收购后,惠而浦的高层空缺是否将由格兰仕方面补上?对此,记者也采访了格兰仕方面的相关负责人,对方并未直接解答,并表示“稍后会分享相关信息”。

“资本市场并非目标”

资料显示,格兰仕要约收购惠而浦的时间线始于2020年8月。彼时,惠而浦发布公告称,基于对惠而浦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其投资价值的认同,格兰仕正在筹划部分要约收购事项,并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随后,惠而浦的实际控制人Whirlpool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报告,在报告中,惠而浦集团对格兰仕本次要约收购表示欢迎。

据了解,作为惠而浦集团的重要供应商,格兰仕集团与惠而浦集团的供应关系已经超过15年。而惠而浦的第二大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彼时也对格兰仕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惠而浦股份的事宜表示欢迎。

惠而浦发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此次格兰仕拟要约收购的股份数量约为4.68亿股,占惠而浦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1%,要约价格为5.23元/股,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4.45亿元。

而惠而浦5月6日公开的《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清算公告》披露,最终有约3.9亿股股份接受格兰仕的要约。经记者计算,格兰仕将收购惠而浦51.1%的股份,所需金额约为20.5亿元。

作为老牌家电公司,格兰仕此前在资本市场颇为“低调”,此次要约收购惠而浦部分股权,其背后的原因也引得众说纷纭。在格兰仕“3·28”中国市场年会上,格兰仕集团副董事长梁惠强在接受本报记者在内的媒体采访时强调,资本市场不是格兰仕的目标,只是企业实现增长、发展的众多手段之一。

“我们发起要约收购的原因在于,惠而浦在产业和产品技术上与格兰仕有不少协同效应。我们更多是从产业发展和战略上考虑,惠而浦在白电、冰洗上的技术非常强。未来格兰仕会持续与惠而浦总部紧密合作,保持惠而浦品牌、技术在中国市场的延续性。”梁惠强表示。

“看重潜在价值”

从财务数据来看,惠而浦近年来的业绩称不上优秀。

资料显示,惠而浦的前身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通过与惠而浦集团战略合作,变身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惠而浦旗下拥有惠而浦等多个品牌,业务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涵盖冰箱、洗衣机、洗碗机等产品,以及厨房电器、生活电器等系列产品线。

综合年报数据,2018年~2020年,惠而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2.86亿元、52.82亿元和49.44亿元,呈现下降趋势。在此期间,惠而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出现连续两年亏损,分别为2.62亿元、-3.23亿元和-1.5亿元。

与业绩相对应的是,2018年以后,惠而浦的股价大部分时间保持在每股4元~8元,2020年5月至8月更徘徊于4元~6元之间。直至2020年8月下旬,格兰仕要约收购的消息公开,惠而浦的股价才迎来新高。

对于近三年的业绩走势,惠而浦在2020年年报中解释称,原先收入占比较高的三洋品牌产品于2020年4月彻底退出(2019年10月起不再生产),公司加大惠而浦品牌投入,逐步替代三洋品牌,但尚需一定时间。加之国内市场需求降低及疫情影响,收入、利润在近三年受影响较大。

不过,据惠而浦透露,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内销惠而浦品牌收入持续增长且产品结构有较大调整,出口业务也呈快速增长趋势,整体收入逐季增长,亏损收窄。

从2021年一季度报告来看,惠而浦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9.98%,为1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收窄,由2020年一季度亏损1.07亿元至2021年一季度亏损2457.8万元。

谈到惠而浦的业绩表现,梁惠强也在上述采访中颇为坦诚地指出:“格兰仕其实不会看这家公司过去一至两年短期的财务表现,更多是看长期的协同效应以及潜在价值。”他同时表示,格兰仕不是财务投资者,也没有能力进行财务投资。

一方面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另一方面,惠而浦也曾因违法事实“吃”罚单。

2020年7月,惠而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6号)。经查明,惠而浦存在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等5项违法事实,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

“不会盲目整合”

惠而浦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显示,此次要约收购的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4月29日。而记者注意到,自3月以来,惠而浦陆续有多名高层辞职,包括研发副总裁黄育楷、财务负责人何卫权、监事刘志超、人力资源副总裁鲁涛等。

4月16日,惠而浦再次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总裁、法人代表艾小明提交的书面辞呈,艾小明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辞去公司总裁、法人代表职务。同时,他仍将保留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

对于惠而浦高层的辞职,“股吧”等投资者讨论区纷纷猜测是否将由格兰仕方面派管理层进入上市公司。就惠而浦的职位空缺及要约收购的后续安排,记者也向格兰仕方面寻求回应,但工作人员表示,稍后会分享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格兰仕是国内少数拥有家电全品类、全产业链的企业,这意味着格兰仕的产品与惠而浦的产品可能有所重合。此外,除了“牵手”惠而浦,格兰仕还是日本象印的单一最大股东。

基于格兰仕在家电行业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布局,要约收购惠而浦后,双方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也引发关注。

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格兰仕也就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包括自本次要约收购完成之后的60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产转让、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解决竞争企业与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在上述采访中,梁惠强也对记者表示,若要约收购顺利完成,格兰仕方面会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在组织上、产品上做出部分整合,不会盲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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