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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面世:迟来的“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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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年龄段中,覆盖6项抵扣最多的人群集中在1980年—1985年出生的一代。 

来源:南方周末

记者:张玥

在中国,个人信息原本就广泛存在于各个政府部门,汇总早晚要来,只是这次以个税填报为突破点,由税务部门完成了。

这是个人所得税税制从“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的第一步。当“个人所得税”App开启了人们主动申报的意识后,“税感”被激活,个人申报有望逐渐成为人们公认的一种经济生活方式。

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App上线。下载这个App,可以说是人们离“税”这个字距离最近的一次。

从这天开始,人们可以自己在App上填报个人所得税抵扣项目,一共六种,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这六项支出按照一定额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减除,然后再计税。

上线半月,在苹果手机AppStore上,这款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App被点评2.18万次,几乎和订火车票的“铁路12306”App持平(2.89万次)。打分2.7分,批评集中在人脸识别不好用、系统反应慢等问题上。上线不久,这款App已经更新过三个版本。

它的出现,是中国居民主动申报纳税信息的里程碑。实际上,早在1996年和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分别印发了两次关于个税自行申报纳税的办法,要求年收入12万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但应者寥寥,比如2009年全国只有260万人申报,只占总人口的0.18%。

如今,在移动互联网成熟后,借由税收抵扣的“国家红包”,这件二十余年推而不动的事情得以大步向前。

在《税收的逻辑》一书中,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说,“自行申报既是纳税人的义务,也是纳税人的权利,这将有助于唤起公民的纳税人权利意识。”换句话说,自行申报纳税才能让人们切实地具有“税感”、感知“税痛”,关心自己的钱被政府花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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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与房东扯皮

在这次抵扣中,最牵动社会神经的是“住房租金抵扣”一项。

长期以来,虽然人们心中隐约知道房租应该缴税,但很少有房东这样做,也极少有租客会向中介机构索取房租发票,税务机关征管也非常困难,所以租房无税成了一种公众潜意识。

但在这次个税信息填报中,租客可以填写房屋租赁信息,包括合同编号、房屋地址、租赁方信息(中介或房东),从而根据城市规模可以每个月享受800元、1100元和1500元不等的个税抵扣。

租房信息的公开让整个房屋租赁市场紧张了起来。

暗访中,上海一大型中介机构的业务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目前我们都在提醒客户不建议报税,已经报税的,可以在10天之内撤回”,因为一旦追缴房东的税,会比租客的减税额高很多,而房东一定会把这部分成本追加在房租里,从而推高租房价格。

简单算一笔账,如果在上海,租一处月租金一万元的房子,房租交税350元,若租客月薪一万元,申报抵扣房租1500元后,实际减税金额是150元。也就是说,为了租客减少的150元,房东要多交350元,在好房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房东会把这350元转嫁到将来的房租里,最终租客多交200元。

不过,以上这笔账的前提是,好房源供不应求。普遍情况下,多出来的税负会按照议价权强弱,在租客与房东之间分配。

目前,一些本身拥有房源的中介机构纷纷表示会主动配合租客填报企业信息,但接下来中介要交多少税,他们自己尚不清楚。

链家旗下长租公寓品牌自如方面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们第一时间在产品首页公示了企业信息,旨在方便租客申报,但具体税收政策需要咨询当地税务主管部门。

“坦率说,我们也是懵的。”一位长租公寓品牌创始人对南方周末记者说,“目前只是公告了企业信息方便用户申报,但后续的问题企业也没把握。”开始申报以来,他们公司每天的客服电话中,有7%是咨询个税抵扣问题的。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艺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其实中介机构比房东还要紧张,因为中介机构真实的业务量会暴露在税收机构面前。此前,税务机构并没有完全掌握实际的租房合同数量,主要是根据企业报多少算多少,在App申报后,“很可能会突然发现某个地区的某个中介多出了100份合同”,追查则会涉嫌偷税需要补增值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的应交税金。

2019年1月8日,上海税务热线称,针对房租收入的综合税率为三万元以下3.5%,三万元以上5%,暂时不会通过个税抵扣的申报信息查房东出租房屋是否缴税。

但纳税的可能性已经让市场风声鹤唳。一位接近政策制定部门的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在政策制定阶段,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官员曾考虑需要租金发票以抵扣个税的方案,后经讨论否定。目前,个人申请抵扣房租时,只需直接在App上填报金额,并不需要出具发票。

白洁是一名85后女生,带着丈夫从美国回国工作,丈夫属外籍。因为所在单位可以全款抵扣租金支出,他们向当地链家索要房租发票。最终,他们被拉去税务局,当场自己交了税、计在房东名下,才拿到发票。

她说在美国,房东把房子委托给中介出租,一旦找到租客,中介有义务马上上报税务机关这一信息,然后房东会收到通知,按照房屋估值,自己在税务系统申报,邮寄支票付款。与之相比,国内的房租交税还处于“偷偷摸摸”、相互扯皮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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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后”几乎无可抵扣

李炜光在《税收的逻辑》中说道,个税的税收抵扣已经是文明国家的通行办法,在这方面,英国以规定细致而著称。有个人扣除、已婚夫妇扣除、子女税收宽免、工薪家庭税收宽免等不同分类。

针对此次抵扣,李炜光教授指导的财政学博士、河北金融学院讲师臧建文总结说,个税附加扣除的引入,可以看作是“从0到1”的质变;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办法公布,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标准有所提高,可以看作是“从1到10”的量变摸索。

但他认为仍有细化空间,比如3岁以下的子女目前不享受抵免,但他们的养育成本是家庭的一大负担,税收抵免应予照顾。在美国个税的税收抵免中,有儿童税收抵免,即年收入一定限额内,每个未成年子女均可享受定额抵税。2017年底,儿童抵扣额度从每人每年1000美元(即6700人民币)直接提高到了2000美元(13500人民币)。

在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艺看来,中国此次税收抵扣是“中等水平”,因为惠及的人群仍不算广。

比如她身边的“70后”,基本可以抵扣的不超过4项,主要是赡养老人和房屋贷款利息,而“60后”仍在职者(中国退休金不征税)几乎没有可抵项,因为孩子长大了、房贷还清了、老人很多离世了。甚至有人不忿,“年轻时候上有老下有小、牙缝里省钱还贷,现在反而没有被国家政策照顾了。”在所有年龄段中,能覆盖6项抵扣最多的人群集中在1980年—1985年出生的一代。

而在英国,年纪越大越能获得更多税收减免。李炜光在书中写道,以个人扣除来说,英国65岁—74岁的老人扣除标准比年轻人高32%,75岁以上老人再高6%。

很多人担心,通过App申报抵扣,会不会过多地把个人信息暴露给了国家机关?

陈明艺说,在美国和欧洲,公民早就是“透明人”了。在中国,个人信息原本就广泛存在于各个政府部门,对个人信息的汇总早晚要来,只是这次以个税填报为突破点,由税务部门完成了。

况且,自1994年以来,税务部门“金税工程”逐渐优化,尤其是“金税三期”,在电子化和信息化方面已经相当先进,走在了整个行政部门的前列。在这个基础上,能快速推出这样一款人脸识别的App是正常的。

一位熟悉中国税务的专业人士也对南方周末记者说,“金税三期”已经可以全面监控资金流动,身份证号作为纳税人的唯一识别号,只要公司给个人支出填写了身份证号,这个人的收入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纳入监控的。所以不是有了App,你的信息才被掌握,“而是它早已被掌握,只是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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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人群最担心

在此次个税调整中,还有一个重大变化,被遮蔽在人们对六项抵扣的关注背后,即个人纳税范围的扩大——首次从工资薪金报酬,扩大到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种收入。

陈明艺介绍,这种变化可以通过App观察到,在你登录以后,也许会发现自己的雇主不止一家,还有曾经支付过你上述三种费用的单位。只要你在其它地方拿了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提供了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这个信息就会自动显示在你名下计税。

国际税务师、沃晟法商学院副院长冯骜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这次征税新政推出以后,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减轻了,但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力度增强了,对于此前财富积累说不清道不明的部分高收入人群来说,现在更关心税务部门会不会“秋后算账”,追缴没有合规缴纳的个税。

实际上,这是中国个人所得税税制从“分类税制”(单项计税)向“综合税制”(综合收入计税)转变的第一步。

李炜光在书中说,综合税制是更公平的制度。在从前的分类税制下,收入结构单一的工薪阶层成了最“疏而不漏”的纳税者,而那些收入结构复杂、收入来源广泛的非工薪阶层,却往往因为其收入的每一类都够不上起征点,且无人跟踪追缴,反而可以不交或少交税。

合理税制,就应该是以一个人的综合收入计税,纳税人所有信息都记在一个身份证号或税务号码下面。

陈明艺介绍,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大部分国家的个税都是综合税制,只有中国大陆、也门、黎巴嫩、埃塞俄比亚等少数国家是分类税制。

目前,新纳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种类有三项,尚未纳入的还有五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臧建文说,此次四项分类所得合并纳税,可以视为“小综合”,未来可期的,是包括所有分类项在内的“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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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税”比重不断增加

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收中最容易让人们有“税感”和“税痛”的种类,因为它明明白白列在人们的工资单中。而中国的大多数税收都隐藏在每一次人们付款的经济活动中,很难被察觉。

以一瓶奢侈品香水为例,价格1500元左右的香水中,包括250元左右的增值税、440元的消费税、5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就是说一瓶香水一半以上价格都是税。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其它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是“间接税”。目前,“直接税”在全国税收收入中占比30%,个人所得税占比不到10%。也就是说,让人们感觉到“税痛”的个税只是纳税的一小部分。

李炜光教授曾在南方周末的税收专栏中写道(原文标题为《“被”纳税与“明”纳税》),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很难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因为它“见发票就开征”,谁买东西谁承担,使纳税人在法律上被置于一个“植物人”的地位,几乎没有纳税人权利的意识。

在欧美国家,个税的占比达到税收收入的30%甚至50%以上,而且它们都是以直接税为主要税制的,人们对税收的行权意识更强。

通过对2009年-2018年个税规模的观察,陈明艺发现,目前中国税收的趋势是间接税为主,但直接税比重在不断增加,个税在全国税收占比十年间从6.6%提高到了8.7%。眼下的个税改革也是在为以后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目标做准备。

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虽然个税占比在中国远小于欧美,但个税的名义税率却高于它们。

那么,为什么人们对于较高的个税税率没有太多感觉呢?主要原因在于征税方式。

中国个税长期以来是由单位替个人“代扣代缴”的,这等于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增设了第三人。好处是可以切实保证税务机关的税收来源,一定程度减轻纳税人的申报负担,但缺点在于它切断了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直接联系,淡化着人们的“税感”和“税痛”。

当“个人所得税”App开启了人们主动申报的意识后,“税感”被激活,个人申报有望逐渐成为人们公认的一种经济生活方式。

李炜光教授列举,目前在美国,如果纳税人没有如实自行申报,税务局发现后会先发四到五次书面通知,如果纳税人还不“悬崖勒马”,税款追征部门就会出面给责任人发出三次书面通知,如果还是一意孤行,等待他的将是“灭顶之灾”:账户、信用卡、资产全部被冻结,个人信用评级严重受损,甚至锒铛入狱。

简单总结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在于它从“分类税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转变,减轻工薪阶层压力、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征税力度;也在于通过税收抵扣推行人们自主申报纳税信息的意识,对个人所得税有更多的“税感”,从而具有更强烈的权利意识,监督政府对税款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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