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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考拉所售加拿大鹅未当场鉴定 将送往加拿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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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三问网易考拉:邮件作为证据涉及双重标准

新浪科技讯 1月15日下午消息,用户在黑猫投诉平台(https://tousu.sina.com.cn/)投诉网易考拉所售加拿大鹅羽绒服疑似为假货一事又有了新进展。网易考拉召集了包括新浪科技在内的多家媒体,从杭州与公证员一起前往广东东莞进行实物鉴定,但该工厂表示,只维修,不鉴真。因此并没有完成当场鉴定。

网易考拉表示,加拿大鹅通知工厂让广东东莞的售后维修机构将羽绒服寄到加拿大进行检验。但到现场后,东莞市金巴伦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仍拒绝出面接待,仅安排一名保安人员接收商品。在权威媒体和公证人员的见证下,保安接收商品并开具收据。

新浪科技今日早间从浙江杭州东方公证处看到,公证员将挂有考拉标志的加拿大鹅羽绒服打包,与新浪科技等媒体共同前往广东东莞,进行实物鉴别。下午3时,新浪科技与公证员一同来到了东莞金巴伦服装有限公司,但没有完成当场鉴定,而是将羽绒服交给该公司,由其邮寄至加拿大公司处进行实物检验。

网易考拉表示,将持续敦促加拿大鹅官方尽快完成实物鉴别,公布鉴别结果,给消费者、公众和关注此事的媒体一个客观精准的答复。

网易考拉表示,为推进商品鉴别进程,经与线女士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在商品未辨别真伪的情况下,网易考拉仍愿意为线女士办理退货退款,并支付其三倍金额,而线女士将商品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以用于进一步鉴别。因此,现在这件加拿大鹅物权归属于网易考拉。

但线女士对新浪科技表示,这笔钱是考拉提供的“精神抚慰金”,先付了8000元让其寄羽绒服到杭州东方公证处,寄完之后又再次转给线女士8700元。线女士提供的订单截图显示,该订单仍处于未确认收货的状态,但上方也显示“急速退款已完成”。

针对商品的归属争议,黑猫投诉评审官、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志丹律师表示,如果线女士接受了考拉“退一赔三”的条件,那么应按照与考拉达成的共识办理相应的退货手续,在办理完退货手续后,货物将归考拉所有。但在办理完退货前,钱女士也有权拒绝接受退款及赔偿,这种情况下,钱女士可以一直保留货物的所有权,但对于考拉支付的赔偿款和货款,正常应返还考拉。 至于线女士说的该钱属于“精神抚慰金”,如果得到考拉方面的认可,也可以不予返还。

线女士今日在黑猫投诉平台进行补充投诉称,“我想请问网易考拉方面,你们当时让我邮寄衣服的时候强调这是对我之前辛苦鉴定的精神抚恤金,为何突然改口说这是给了我三倍赔偿?如果不是假货,贵司为什么要给我赔偿?如果这件衣服已经属于网易考拉,我们之间的买断协议在哪里?你们又为何要邀我共同进行实物验真?我包裹上明确写明的“退回公证处验真”说的不够清楚吗? 我谨在此声明,如果网易考拉现在公开承认之前已经支付给我的是三倍假货赔偿金,那么我接受这一赔偿,未来不再追讨10倍赔偿,也不再继续追究网易考拉的责任!但也请你们把“只售正品,假一赔十”的广告语拿掉!”

14日晚9点左右,网易考拉发布声明称,计划于明日将现存放于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消费者线女士所购买的商品,在国家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和权威媒体的共同见证下,尽快送至广东东莞的售后维修机构进行鉴别。

线女士晚些时候对新浪科技表示,自己明天才回国,“考拉发布声明之后才通知的我,那么希望在我回来之前进行验证,就是为了混淆视听”,称考拉方面也没有提供相关邮件证明加拿大鹅认定该售后维修机构,并怀疑衣服很有可能被掉了包。

线女士向新浪科技发来的回复中,对网易考拉提出了五点质疑,表示“为何趁我不在国内时进行产品验证?网易考拉你怕什么?”(楚潺 泽宇)

事件回顾:

1月3日

线女士通过黑猫投诉平台(https://tousu.sina.com.cn/)投诉网易考拉销售的加拿大鹅羽绒服经官方网站回复为假货,要求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

线女士称,2018年12月在网易考拉购买加拿大鹅中长款女羽绒服,花费5567.04元。收到货后发现做工比较粗糙,衣服上有多处线头,就将衣服的防伪标识、Logo、产品商标等多张照片发至加拿大鹅官方验假网站,进行认证,收到官方回复考拉所卖的这件羽绒服为假货。后于考拉客服多次沟通,直至1月3日都没有解决,于是通过黑猫投诉平台进行投诉。

1月5日

网易考拉回应称,接到线女士反馈后,网易考拉高度重视,在内部迅速核查供应链凭证后,确认商品采购链路完整可靠,售出的加拿大鹅产品为海外在售的正品无误。目前,网易考拉已与线女士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将把此商品尽快送检鉴定,结果将及时反馈给线女士。

1月8日

网易考拉在微博发布声明称,经加拿大鹅官方二次鉴定所售商品为正品。鉴于加拿大鹅官方给该消费者和网易考拉分别出具的鉴定结果不一致,网易考拉将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将商品原件送至加拿大鹅总部进行实物鉴定,并尽快公布相关结果。我们也将尽力与品牌方沟通,争取能有机会和消费者一起到现场监督和见证。

网易考拉表示,将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投诉,要求约谈加拿大鹅中国代表处,就其在品牌鉴定流程中的不透明、不严谨,向消费者与销售平台致歉。同时,我们也呼吁消费者、行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能够一起监督加拿大鹅,督促其完善相关鉴定流程。

1月8日

线女士在黑猫投诉(https://tousu.sina.com.cn/)上进行补充投诉,称网易考拉在一月八日置顶的公告信罔顾事实欺瞒消费者。表示,与加拿大鹅再次确认为何同一商品会有不同鉴定结果,加拿大鹅官方马上道歉,并回复经再次鉴定两个结果均为“非正品”,并提供了与加拿大鹅二次邮件确认的截图。

线女士表示,已于1月7日将加拿大鹅官方确认邮件和电话通知网易考拉方面,而网易考拉仍在1月8日发布混淆消费者视听的声明,误导消费者。

1月9日

网易考拉向线女士发出《建议检验函》,称线女士通过加拿大鹅官方验证认定为“假货”,可能是由于未能准确提供商品信息等原因导致。

鉴于目前双方存在分歧,为更加公正公平的处理此事,不仅对您,也对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建议线女士和公证处人员携带商品至加拿大鹅生产厂家直接进行鉴定。但与此前声明不同的是,若所购买的商品系正品,请线女士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关费用。

1月13日

1月13日,黑猫投诉平台又接到了另外一名用户投诉,该用户给加拿大鹅发送邮件进行确认,得到的回复为假货。

用户表示自己是在双十一期间在考拉上买的加拿大鹅羽绒服。看到相关新闻后,给加拿大鹅官方发邮件进行鉴定,得到的回复是假货,去三里屯实体店对比发现衣服也不一样。用户称,目前给考拉打过一次电话,考拉表示衣服穿过不能退货,进货渠道不同衣服也不同。

网易考拉在黑猫投诉平台回复称,目前,加拿大鹅官方已告知我们可以进行线下实物鉴定,我们正在积极联系鉴定处,准备线下实物鉴定。请您理解和等待一段时间。等鉴定结果出来,我们会及时向用户和公众公布,同时我们也会向加拿大鹅官方了解邮件鉴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 如果您对最终鉴定结论仍有疑问,您可以保留好商品,等待我们第一批实地监测结果出来后和您联系,并安排线下送检。

1月14日

网易考拉再度发表声明称,网易考拉计划于15日将现存放于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消费者线女士所购买的商品,在国家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和权威媒体的共同见证下,尽快送至广东东莞的售后维修机构进行鉴别。

网易考拉表示,如果经鉴别,消费者线女士所购买的商品为假货,将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线女士精神损失费,并按照网易考拉承诺,假一赔十。如果经鉴别,线女士所购买的商品为正品,请线女士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退还网易考拉所垫付费用。

1月14日

消费者五问网易考拉:

1、网易考拉表示收到加拿大鹅官方回复称“可到广东东莞售后服务部验真”,请问此邮件在哪里?

2、为何趁我不在国内时进行产品验证?网易考拉你怕什么?

3、网易考拉上一次的网上验真过程,也强调是在杭州东方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的开箱,拍照和发送邮件,何以在邮件里出现的是一个叫做Ivy的消费者购买的二手产品?

4、我1月11日就已经通过邮件和网易考拉沟通,但网易考拉方面几经催促一直没有答复,为何又突然在今晚(14日)临时安排15日如此仓促的进行验证活动?

5、在承诺假一赔十的网站,消费者买到真品难道不是理所当然吗?即便是正品,为何需要消费者道歉?

1月15日

网易考拉发布说明:

我们非常遗憾,今天在东莞市金巴伦服装有限公司没有得到实物鉴别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想强调,我们所做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寻求准确的鉴别结果,给消费者、公众和关注此事的媒体一个客观精准的答复。

现和各位同步一下今天的最新进展情况:

1、加拿大鹅官方在邮件中指引我们将商品送至东莞市金巴伦服装有限公司进行实物鉴别。

2、2019年1月15日,在权威媒体的共同见证下,我们与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将此前保管于公证处的商品,从杭州运往东莞市金巴伦服装有限公司,寻求官方鉴别结果。

3、到达现场后,我们遗憾地得知金巴伦服装有限公司当日接到加拿大鹅官方的最新通知,需将商品寄回加拿大鹅总部进行实物鉴别,不提供现场鉴别,也无法在当日给出鉴别结果。

4、在网易考拉工作人员,权威媒体的多次要求下,东莞市金巴伦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仍拒绝出面接待,仅安排一名保安人员接收商品。在权威媒体和公证人员的见证下,保安接收商品并开具收据。

5、接下来,网易考拉将持续敦促加拿大鹅官方尽快完成实物鉴别,公布鉴别结果,给消费者、公众和关注此事的媒体一个客观精准的答复。

6、关于媒体朋友关心的网易考拉支付线女士三倍金额的问题,我们知道外界有诸多猜测,包括认为我们支付三倍金额是因为心虚。事实是,不做“退一赔三”,线女士不愿将商品寄回,无法推进商品鉴别进程。我们理解线女士的心情,经与线女士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在商品未辨别真伪的情况下,我们仍愿意为线女士办理退货退款,并额外支付其三倍金额,线女士将商品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以用于进一步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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