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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App被冒用吸金 监管要求排查线上风险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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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潘洁

信托公司App被冒用吸金 监管要求排查线上风险

◎ 记者 潘洁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在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投资便利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进行线上金融诈骗提供了新的手段。

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家信托公司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警惕金融诈骗风险。

同时,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下发的一份《关于不法分子冒用信托公司名义进行线上诈骗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也在网上传播开来。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相关人士对媒体透露,此份《通知》为内部文件。

另据记者获悉,目前,上海银保监局筹备组、浙江银保监局筹备组等均通过邮件方式向辖内信托公司提示过风险。

“李鬼”泛滥

11月16日,百瑞信托发布公告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信托公司名义利用虚假App进行诈骗,已经给金融消费者造成了一定损失。

百瑞信托建议,投资者要提高警惕,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服务热线等正规渠道获取产品信息,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无独有偶。上海信托也在近期发布了一则《关于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义利用虚假App进行诈骗的严正声明》,“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上海信托’名义在微信群进行宣传,发布虚假金融产品,并诱使网民下载虚假App进行金融诈骗。” 

上海信托相关内部人士对《国际金融报》透露,近期有客户向公司反映,有人打着上海信托的名义宣传虚假理财,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被骗。在收到客户反馈后,上海信托第一时间出了公告,并通过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向公安部门报警等方式进行维权,避免损失扩大。

此外,北京信托方面此前也曾发布声明称,公司发现一个名为“信托理财”的平台盗用公司名称并伪造营业执照和含有北京信托LOGO的二维码,通过互联网推荐在线投资理财产品,对投资者造成欺诈。

那么,不法分子具体是如何利用虚假App诈骗的?

中粮信托相关业务人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称,不法分子盗用公司的官方App信息后,冒用其名称、LOGO等制作虚假App,并将其发布至某App托管服务分发平台之上(非官方应用商店,系某电子商务公司)。之后,不法分子在微信群中发布二维码,诱使金融消费者在扫描后进入该平台下载以假乱真的App,顺势诈骗投资者钱财。

频繁发生的金融诈骗现象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华宝信托内部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公司已经收到防范这类诈骗风险的相关通知,应该是银保监会统一发文的,公司此前也发布过公告提醒客户。

万向信托相关客服人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近日接到浙江银保监局发来的通知,提醒警惕部分诈骗人员冒用信托公司名义进行线上诈骗。“我们随后在官网发布了声明,提醒投资者选购任何产品,都要到信托公司官方渠道查询、核实产品以及销售信息。”该人员同时称,如果投资者遇到上述违法违规等可疑行为,欢迎打举报电话。

渠道限制

除了警惕假冒App诈骗之外,上述《通知》还强调,各信托公司存在利用微信朋友圈营销推荐信托产品,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即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和App宣传信托产品,以及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将客户直接“引流”至信托产品等违规销售行为的,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整改。

《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亦明确规定,在推荐渠道方面,由于信托私募的性质,不得公开进行宣传,但可以通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以及官方网站等官方电子系统,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产品推介。

记者注意到,在资管新规背景下,信托公司开始开拓新业务,互联网销售信托成为布局的新亮点。

在支付宝、腾讯、京东金融、度小满等BATJ(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平台中,目前只有腾讯旗下的微信理财通“高端专区”在售卖信托公司产品,包括安信信托、华宝信托、光大兴陇信托均已入驻。

记者此前曾尝试进行操作,发现理财通会进行客户筛选,资金量大的客户才能进入页面中的某家信托公司专营店,随后进行合格投资者测试,测试后可查看可投资的信托产品,理财通代理收付认购资金,项目成立后,理财通再统一将资金支付给信托公司。

对此,有信托公司人士对相关媒体分析,理财通通过大数据向定向人群推送,就符合监管对于“只能对制定人群推介”的规定,但是在起投金额和合格投资者认证方面,仍然存在合规风险。

不过,理财通官方强调称,专区内的产品由金融机构自行提供销售服务和底层资产的主动管理及风险管理,理财通仅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不参与金融产品的任何投资及管理,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做出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监管排查

事实上,此前不法分子冒充信托公司工作人员之名,行欺诈之实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信托公司一度十分苦恼。比如,湖南信托官网就曾挂出一则“严正声明”,称有不法单位或个人假借其员工名义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外推介、宣传或销售非湖南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

只不过,如今打着信托公司名义诱骗投资者的不法分子将欺诈手段从线下转到了线上。

相关知情人士透露,上述《通知》已于11月上旬就下发到各信托公司,通知还要求各信托公司于11月23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报自查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通知》强调,各信托公司应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通过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业务的风险点,及时整改,排除风险。同时,各信托公司应全面排查信托产品推介渠道、手段和行为,严守合规底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资深信托分析师袁吉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随着金融科技的普遍应用,在助力信托销售渠道建设方面起了很大作用。除了App、微信公众号,一些网站或者大型科技公司也在帮助信托公司引流,这些创新销售渠道存在与现有监管要求不相容的问题。

“此次监管针对金融科技背景下的销售渠道建设提出了明确合规要求,诸如微信朋友圈营销、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引流都要求进行整改。此外,对于资管新规下,投资者合格性和产品销售适当性再次进行了强调,进一步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实现信托公司尽职履责。”袁吉伟进一步表示。

不过,袁吉伟称,在资金端承压下,如何建设高效的销售渠道已成为今年信托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他看来,堵不如疏,未来还需要合规地应用金融科技促进销售,同时也需要考虑设立持牌的信托销售机构,解决信托公司销售渠道不畅问题。而且,未来专业化分工下,也不是每家信托公司都要建设庞大的销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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