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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报:熊猫和猫熊名称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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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颂(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系教授)   □文/本报实习记者  李金金

从语言的角度来说,如果一种叫法已经被大家普遍认可,那就没有改的必要了。

人们通常称呼熊猫为“熊猫”,而台湾人民则更愿意用“猫熊”来称呼它。究竟应当怎么称呼?字典是人们求证事实最好的工具,那我们就以字典为主,来追溯熊猫和猫熊的名称之争。

说起“熊猫”的由来,有很多人都认为来自于1940年的重庆博物馆展示,当时展示场上挂的牌子写的是猫熊,在动物学的分类上属于熊科、大猫熊属。但是当时中文使用者传统上通常都是由右向左来读,这样就读成了“熊猫”。这样一直误传至今。

但据我考证,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在1915年编辑的《中华大字典》中,它的字体印刷是直排的,上面很清楚地写明是“熊猫”,当时它所指的“熊猫”是小熊猫。这证明当时人们已经称呼它为熊猫了。而1915年要比1940年早了25年,既然25年前就已经被称为熊猫,那当然不可能是25年后因为口误而流传起来的。所以这种“熊猫的名称是由口误流传下来的”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在英语当中,《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英文版里,既有cat bear(猫熊),也有bear cat(熊猫)的叫法,它们统称为panda,这两种说法都是可以的。熊猫是中国的国宝,而在中国一直都有这两种叫法,所以英文当中也就包含了这两种叫法。

从语言学来讲,其实猫熊和熊猫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名称中大类名和小类名的排列上。大类名指的是通称,小类名指的是专称。在古代,我们通常是把大类名放在后面,小类名放在前面,比如熊类有狗熊、浣熊等种类,大熊猫是属于熊类的,这点毋庸置疑,所以称它为猫熊,意思就是像猫一样的熊,这主要是从语言学的角度出发的。

不仅《中华大字典》里有熊猫的称呼,我还查到在国民政府出版的《国语辞典》里也有熊猫的说法。这样看来在解放前叫熊猫和猫熊的两者都有,大陆和台湾只是各取其中一种叫法而已。我个人觉得叫为猫熊更为科学,因为大熊猫确实属于熊类,但是对于熊猫(意思为像熊一样的猫)的叫法,既然大家都已经叫习惯了,那也就没有改的必要了,并且这样叫也觉得更可爱一点。从语言的角度来说,如果一种叫法已经被大家普遍认可,那就没有改的必要了。

关于熊猫和猫熊这两种叫法,现在还有一种声音,认为如果称为熊猫会让小朋友误解它不会咬人,放松警惕,我个人认为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毕竟熊猫咬人只是非常偶然的事件,不能由几次偶尔的咬人事件推出这样的结论。这和熊猫的名字是没有关系的。从视觉上来看,小朋友也一定会认为熊猫是熊而不是猫,所以不会因为“熊猫”的字面含义来错读、误判。

无论是叫熊猫,还是叫猫熊,大家在理解上都没有问题,提起这两个名字,大家脑海中都会闪现出那个毛茸茸的、黑眼圈的憨态可掬的动物样子。名字是用来叫的,只要大家在理解上没有问题,不会把它误认为是别的什么动物,就可以了。至于究竟要叫哪个,那就看大家各自的习惯了。对熊猫、猫熊的名称之争同时也更加代表了人们对它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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