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汽油弹竟被称为“优秀小孩” 香港律政司认定判决过轻
环球时报
原标题:扔汽油弹竟被称为“优秀小孩” 香港律政司认定判决过轻
据港媒报道,香港一名15岁少年今年1月初在元朗街头投掷两枚汽油弹,竟然仍被法官称赞是“优秀嘅细路”(“优秀的小孩”)。此人认罪后被判感化18个月,其中9个月须住在感化院舍。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早前申请刑期复核。上诉庭认为原审裁判官判刑时犯原则错误,下令撤销少年感化令,今(17日)改判少年入劳教中心。
据悉,劳教中心是代替监禁的其中一种刑罚,14至20岁的犯人,最少会被羁留1个月、最多则可被羁留6个月。
据港媒此前报道,案中15岁被告是中三学生,早前承认纵火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两罪。案情指,被告今年1月8日凌晨,向元朗凤翔路投掷两枚汽油弹,有行车记录仪拍下案发过程。警员接报到场,在附近拘捕被告。
辩方求情称,被告自责守法意识薄弱,故“用错方法表达对香港的爱”。辩方还声言,希望完成学业后可以参选区议员,从社区开始改变香港。
裁判官水佳丽 资料图
即使纵火罪行严重,当时裁判官水佳丽听取辩方求情陈词后,却对被告盛赞有加,认同他“满腔热诚深爱香港”,还称赞其为“优秀嘅细路”(“优秀的小孩”),最终判处感化令。
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此前申请刑期复核。上诉庭本月初开庭处理律政司的刑期复核申请。律政司一方认为,原审裁判官水佳丽判刑时,过于着重少年的个人情况及更生机会,忽略其他判刑及加刑因素,如少年的衣物被验出有助燃剂、试射汽油弹的动机等,建议改判拘留式刑罚。潘兆初首席法官今改判少年进入劳教中心,两项控罪同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