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楼观察丨契税上浮调整购房成本提升?济南的情况是这样的…

界面新闻
原标题:鲁楼观察丨契税上浮调整购房成本提升?济南的情况是这样的…
据新华社8月11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后简称《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于当日正式发布,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至5%。

此消息一出,便引发了购房者和房地产从业人员的热议,甚至有中介渠道人员趁机宣扬“抓紧买房,契税要涨”的言论。当前济南购房者购房交易契税为1%-3%,《契税法》的出台,是否意味着购房成本的提升和购房门槛的再次拉高呢?《契税法》此次颁布,给济南购房者带来了什么信息?
仅为“转正” 与1997年暂行条例基本一致
据现行的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这与当前发布的《契税法》规定在契税税率方面内容一致,不存在契税上浮问题。就目前暂行的97版《契税暂行条例》的1%-3%税率问题,实质为各个地方实行的契税优惠。
与此同时,《契税法》施行后,依据其第三条规定——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各个地方依旧可以施行原先的契税优惠政策。
此外,本次契税法还对免征契税的情形增加了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等。
此次《契税法》的颁布,虽有些许细节上的调整,但实质上为97版《契税暂行条例》的一次转正,一次国家法制建设的进步,仅此而已,不宜过分解读。
济南当下契税税费标准是什么
目前,济南现行的契税税费标准是什么?
首先,济南现行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按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界定的。济南,不管在历下区有多少套房产,但是如果在槐荫区是第一次买房,契税缴纳时就按首套来交。
其次,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契税法》颁布后,济南是否会对契税标准进行调整
新《契税法》实施后,济南未来实施上必然将新增加夫妻权属变更、继承人权属变更等新《契税法》细节。
至于契税税率标准问题,济南现行标准为1%-2%,据《契税法》规定,各地政府可根据现状确定差别税率。根据目前济南楼市整体库存量巨大、去化周期漫长、购房需求后劲不足的现状,大概率不会新增提升契税税率标准的政策来无端增加购房者、尤其是刚需购房的购房压力和购房门槛。
在未来《契税法》实施后,济南市契税执行税率大概率不会和当下有明显变化,除非中央强制地方取消优惠契税政策,否则契税税率不会有向上的变化。同时,为缓解部分社会舆论“曲解”新《契税法》论调,济南市近期或可能出台相关契税执行具体细则,以稳定市场、稳定购房者购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