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规划:提升人均住宅面积,加强真如主城副中心建设
原标题:上海普陀区规划:提升人均住宅面积,加强真如主城副中心建设
上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消息,《上海市静安区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草案》自6月1日起公示,至6月30日止。
该草案立足普陀区是上海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形成针对全区的普适性策略和针对性策略;明确全区开发规模、空间结构、用地布局、空间管制、城市设计以及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综合交通、市政公用设施以及环境保护等因素。
草案显示,普陀区全区用地面积55.47平方千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3.69平方千米,河道水域面积1.78平方千米,战略留白区0.84平方千米。
本次单元规划梳理全区潜力发展用地,优化用地结构,相对于原控规,公共设施用地和绿地有较大幅度增加。居住用地也有小幅增量,公共设施用地有增加;减少的用地主要为工业,仓储用地以及部分市政设施用地。
草案提出,合理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强度,按照人口规模合理规划住宅开发容量,提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优化住宅结构,提高租赁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住房规模比例;全区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不低于20%,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不低于70%,保障性住房套数占全区住房总套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规划期内,普陀区将优化商业办公设施空间布局,适量增加真如、桃浦东拓、北新泾、新曹杨等地区发展规模,提升地区城市品质,保障地区发展活力。优化调整开发容量空间布局,引导居住、就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向TOD街坊集中,适量提高TOD街坊内建筑开发容量。
重点开发地区:桃浦地区和环球港地区
草案显示,至2035年,普陀区的重点发展地区包括公共中心地区、桃浦地区和环球港地区等。
公共中心地区是指,未来将加强真如主城副中心板块建设,围绕市域轨道快线、14号线、15号线、20号线轨道交通站点进行开发,融合上海西站等枢纽功能,强化用地集约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增加公园绿地和公共空间,提升环境品质。
加强桃浦地区中心板块建设,围绕11号线、22号线轨道交通站点进行开发,推动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教育、医疗等公服设施配给,加强大型公园建设,提升核心地区品质。加强真北地区中心板块建设,围绕13号线进行综合开发,加强高等级服务设施补给,鼓励空间复合利用,营造活力公共空间。
同时,引导桃浦地区集聚生产服务、现代商贸功能,强化功能混合发展。重点导人高等级公共设施,增加大型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整体提升地区魅力。引导长风地区集聚商务办公、文化创新、生态游憩功能,重点培有沿苏州河地区的创新创意功能。推动中环路西部地区工业转型,补足一般公共服务设施,增设文化、体有等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打造高品质滨水生态商务区。
引导环球港地区集聚商业、文化、创意、旅游功能,增强土地功能的混合利用,推动苏河沿线、内环两侧地区的城市更新,加大高等级文化休闲设施投入,重点补足公园绿地。
住房保障:新增住宅中租赁房不低于20%
规划期内,普陀区规划住房总套数约53.7万套。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达到20%以上,中小套型住房占总套数的比例不低于70%。
另外,针对不同人群需求提供差异化的公共租赁房。鼓励建设多类型、多标准的公共租赁房,适当布置人才公寓、工人宿舍和廉租房等,吸引不同层次的人才。
对于住房的布局,草案提出,未来该区将会整合住房空间与就业岗位、轨道交通布局,以北新泾、新曹杨、桃浦东拓等地区为主要人口导入导向。
同时,以已批未建住宅建筑为主要调整对象,约定新增住宅中小套型比例不低于70%,租赁住房比例不低于20%,结合TOD发展模式和就业人口布局,优化新增住宅用地布局。
其中,针对老旧小区,该区提出规划策略,并初步筛选36处老旧小区,用地总量为553公顷,进行住房质量升级、内部环境品质提升、公共通道完善等挖潜升级措施,从而提升整体人居环境质量。
对于新増住宅,草案提出,普陀区的新增住宅主要布局在桃浦东、长征镇及新曹杨地区,主要为租赁性住宅。
对于重点发展的租赁性住房,草案提出,至2035年,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达到20%以上。
普陀区规划新增住宅总量为406万平方米,新增租赁住宅总量81万平方米,租赁住宅占新增住宅总量的20%。按照50平方米/套标准计算,可提供1.62万套租赁住房。
同时,普陀区将加强租赁住房规划,重点在真如、真北、桃浦、长风等就业集聚区加大租赁性住房、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同时,鼓励利用存量中小套型住宅转化为公共租赁房。
租住房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提供。租赁性住房:已规划的租赁住房用地,该类型租赁住宅主要分布在桃浦智创城;梳理全区可出让住宅用地,按照15%的比例落实租赁住房配建;梳理部分工业、商务办公等存量地块,结合产业园区开发,布置租赁住房用地,该类型住宅主要分布在桃浦智创城、桃浦东地区等地。
租住房空间布局方面,草案提出,将根据租赁人群使用特点,优先选址高校及科硏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以及交通枢纽(含轨道站点周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