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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需要代理 ——孙承龙律师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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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正义需要代理 ——孙承龙律师访谈录 来源:网络

一场疫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虽然21世纪只刚起了个头,但有科幻作家预言,新冠疫情必将成为21世纪影响人类的十大事件之一。人类正在积极寻找对抗病毒的办法,而种种措手不及的情况让法律也成为我们求助的对象。针对疫情前后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我们采访了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孙承龙律师。

疫情相关问题问答

问:这次疫情发生以来,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您个人感觉到有什么变化?

答:更多人来求助,咨询法律问题,感觉自己每天的事情更多了。

问:最常见的什么问题?

答:劳资纠纷、企业合同违约等等,跟疫情往往密切相关。

问:目前针对这些纠纷,有关部门出台了哪些规定?

答:首先,全国人大法工委在2020年2月10日就明确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4月16日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明确了疫情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对于合同不能履行可以根据影响程度全部或者部分免责,如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于司法实践指导的意义很大。

问:盈科所据我所知是合肥规模较大的律所。而孙律师的专业水平在盈科所也是有目共睹,您的特点是走专业路线,钻研案件本身,也确实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可以谈谈您的思路么?

答:律师要走专业化路线。虽然未来据说人工智能将会取代医生和律师这样的职业,但是我相信,法律不只是大数据。他当然需要逻辑和法律知识,但是更需要我们针对每一个案件,偏重不同的解决路径,需要因案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问:可以问个私人问题么?您是如何立志投身法律的?

答:我曾经想学医,但是当年翻看大学各类专业介绍的书时,翻到法学专业的介绍,其中有一段大概的意思是法律是追求社会正义与职业发展相一致的职业,此外我青年时代看了些港剧,对其中辩才滔滔的律师印象深刻,最终于决定以法律作为自己填报的专业。法律是所有文科中最重逻辑同时最具实践作用的,我个人从学生时代起就偏爱历史和哲学,从历史和哲学出发我的触角又接触到法律哲学,深深被法律吸引,虽然很多人认为法条枯燥,但是我感到,法律看似无情,其实恰恰是对人最有情的。因为它的平等、客观、公正,而且,深入研究下去,更有如入深海的感觉。例如法律经济学各种论断, “在法律上,事故责任应归咎于能以最低成本避免事故而没有这样做的人”,对于我理解《侵权责任法》中无过错责任的出现以及监护人、教育机构、用人者的责任的规定有很强的立法理由;如“刑罚严厉性的增加,会提高犯罪的价格,从而降低犯罪的发生率,并促使罪犯代之以从事其他活动”,则可以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我国要“醉驾入刑”;而“财产权利界定清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这就等于是《物权法》采纳不动产物权变动采登记生效主义的立法理由。现在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国家也在厉行法治,我感到,法律这条路我选对了。

问:我了解到吗,您是烟台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的,烟台大学其实以前是北大清华援建,同时是国家级的民商法教学基地,这是不是您现在主攻民商法的渊源?

答:是的,烟大在法学学科排名中很靠前,我是安徽人,当时也想去沿海读书,就决定去烟台大学法学院。四年大学给了我扎实的法学基础教育,养成了自己法律思维,更重要的是树立了法律人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

问:烟大法学院我记得郭明瑞、房绍坤等教授是参与制定民法典的?

答:是的,烟大有一批非常有实力的老师、教授。民法总论老师是房绍坤教授,我们上课用的全国统编教材就是房绍坤教授自己主编的,也是我们烟台大学的校长,他毕业于北大,上课的风格比较严谨。教授合同法是郭明瑞老师,在学术界名气很大,讲课有老一辈法学家的风范,板书写的很严谨。侵权责任法的张玉东老师课上课下他与学生讨论比较多,他说由于早期我国法治不健全,导致法律人对于法条不太重视,现在一定要重视起来法条,这是学习法律的起点和归宿。教授刑法总论是黄伟明老师,也是北大毕业,上课喜欢采用苏格拉底问答进行教学,班里气氛非常活跃,黄老师对于刑法总论涉及的重大理论辨析都很精彩,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行政法杨曙光老师是从法院系统出来的,实务经验比较丰富,上课全是实战演练。还有法制史袁瑜峥老师比较推崇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尤其推崇《论语》里的法治观,课下去他住的地方聊天,我看他还在进行翻译。

另外,当时我还有一个好老师,就是烟大的图书馆,那里的专业书藏书量是书店和一般对市民开放的图书馆所不可比拟的,我当时比较偏爱北大法学教授朱苏力的写作风格,读后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他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甚至他翻译美国法官波斯纳的《法理学问题》、《超越法律》等等,我都一一找来细细阅读。朱苏力教授向国内介绍的是法律经济学流派,跳出传统的法律教义学,从经济学的视角对法律现象进行分析,无疑这是对于法学理解还停留在注释现行法的层面是一种巨大的冲击。

值得回忆的人和事都很多,现在一时难以说完。

问:我们来说说实际做案件,律师们遇到的问题常常是千奇百怪,往往具体、复杂,与书本上纯理论探讨不一样吧。

答:当然。自执业以来,我现在每天都会接触各种实务问题。包括民商、刑事等等,我给自己的定下的要求是,遇到案件法律疑难点绝不放过,一定要穷尽所有的途径去钻研直至解决,虽然因此确实比较辛苦,但也积累不少宝贵的心得,所以现在面对一些疑难案件,我反而更有一种斗志。

实务中的纠纷往往由于缺乏关键性证据,一般认为不可能打嬴,但除去运气的成分,一般法律深入研究和准备还是对做案件有积极帮助的,就像《孙子兵法》里说过的“多算胜,少算不胜”。对案件说这么多,其实还是想表达做案件只要沉下心来,细细研究下去,总会有突破点的。

在实践中,法治尚待进一步成熟,作为律师就更需要坚持法律问题法律解决的专业思路,从长远来看,法律人如不注重案件本身的专业研究,这是得不偿失的。我们的社会对律师的越来越多期待和要求是法律上的专业度,而不是其他方面。

总之,不管做什么事,做好的真正秘诀就是“实事求是,力戒空谈”。我们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影响别人,就像圣人所说的“为仁由己”。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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