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车一证 每证30元

广州日报
原标题:一人一车一证 每证30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艺明)昨日早上,佛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列明,佛山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月1日起正式启动,到8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佛山通行。每名户籍居民或新市民,均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将设过渡期,根据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旧国标,公安机关将依法核发银证、蓝证、黄证三类牌照。
一人一车一证 半年内须登记
根据《通告》,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启动后,佛山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个人上牌还需要提供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书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如需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港澳人士则提供港澳的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市民可在交警车管所或警邮合作网点登记上牌,工作人员将查验车辆(包括车辆整车编码、脚踏骑行功能、铭牌,核对合格证参数等)。查验合格后,录入信息。随后,申请人进行缴费、选取号牌(银色号牌随机5选一,蓝色、黄色号牌按序核发)。
8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佛山通行。同时,为简化注册登记手续,佛山新售卖的电动自行车将推行“带牌销售”便民服务措施,市民通过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就能购买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强化安全意识 提升管理水平
据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陆永介绍,随着2014年佛山中心城区全面“禁摩”后,电动自行车迅速增长,其保有量越来越大,经初步摸底评估,佛山在用电动自行车达120万辆以上。
据介绍,《通告》之所以作出“一人一证一车”的规定,是为了避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无序增长,同时满足常住佛山居民出行需要,做到总量可控,源头可溯,保证路面交通有序,社会治安可防可控。
为兼顾公平,佛山交警用蓝色、黄色对两类违标车加以区分,并分别设置两年和一年过渡期。同时,为方便后续管理工作,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可以更好地对不同类型车辆进行有针对性执法监管,过渡期号牌到期后方便对该类车辆淘汰。通过蓝色、黄色加以区分,也可以更好地促使车主加速淘汰在用违标车,置换符合新国标车辆,安全更有保障。
陆永提到了《通告》第八条是企业用车规定。此前,为解决快递企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问题,市公安局已联合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出台了《佛山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对全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施统一备案、统一标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企业需求,会议明确了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家部委及省的有关政策,结合佛山交通现状、出行结构、共享交通市场等实际情况,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关研究,提出佛山共享电动自行车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由佛山市公安局牵头研究除共享电动自行车以外的其他企业车辆注册登记的必要性和规范管理意见,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种颜色车牌 设不同过渡期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
银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佛山行驶(管制路段除外)。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
蓝色号牌的通行日期至2022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两年。
在用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
黄色号牌的通行日期至2021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一年。
问题一:丢失了发票、车辆合格证书怎么办?
佛山交警:参考成熟地市的经验,车主本人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相关材料的丢失原因。交警部门首先会对该市民的个人征信进行核查,并对其声明进行内部复核。对符合要求的市民,公安机关对其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
问题二:登记期届满后,交警会如何执法?
佛山交警:在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半年,即到8月1日后,交警部门将会加强执法工作,执法方式会根据注册登记的情况开展,早期以警告教育为主。
问题三:目前城区大量共享电动车是否要上牌?
佛山交警:共享电动自行车是新生事物,在佛山的部分区已经投放。关于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规定,由交通部门牵头制订,目前仍未有相关规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