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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名音乐人生存状况调查:近半月入不足8000,版税养不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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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北京报道

“95后”林展秋现在每天做两份工。他是一家图书公司的产品经理,同时还是一名入圈6年的音乐人,创办了独立音乐厂牌RAINBOW计划。

RAINBOW计划目前已经推出了三张专辑,唱片卖出了1万多张,在网易云音乐有20多万订阅粉丝。2017年3月,RAINBOW计划的第三张专辑在网易云音乐开始预购,1个月时间卖出超过13000张。在网易云音乐平台上,华语歌手整张数字专辑销售量排在RAINBOW计划前面的,只有周杰伦、赵雷、朴树、李志、好妹妹乐队和陈粒。

9月27日,林展秋介绍,RAINBOW计划过去几年的收入超过了100万,并且有了盈利。但这还不足以让他成为一名职业音乐人,“等到年收入三、四百万的时候,我也许就可以全职干这个了”。

林展秋是所有“非头部”音乐人生存状况的缩影。在9月27日举行的E法数字音乐论坛上,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张丰艳课题组发布了一份《音乐人生存现况与版权认知状况调查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收回了296份有效问卷,并对104位音乐人进行了有效采访,发现近30%的音乐人收入为0,95%的音乐人无法仅靠音乐收益来养活自己。

值得注意的是,认为版税收益是自己主要音乐收益来源的仅占被调查者的5.91%。

很多人不够维持生计

《报告》显示,近5年来,音乐人的收入普遍上涨,42.86%的音乐人收入上涨了20%以上。

但调查数据显示,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占比14.91%,月收入在8000-1万元的音乐人的比例为43.48%,月收入5000-7999元的占比17.39%,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近24.23%,其中8.7%的音乐人收益不满2000元,不足北京最低工资。

(被访音乐人税前月收入)

《报告》显示,29%的音乐人没有任何来自于音乐的收入,收入完全来源于音乐的仅占30%。近七成音乐人从事兼职工作。

制作人杨某在采访中表示:“跟国外同等级的音乐制作团队和制作人来比,我们肯定是收入低的,但因为在圈子里几十年了,我们的收入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们很多的同行,真是不能够维持生计,不是因为他们做的不好,而是因为行业环境。”

音乐教育和音乐演出是目前音乐人最重要的音乐收益来源。分别有22.04%和21.5%的音乐人表示其主要音乐收益来自音乐教育和音乐演出;19.35%的音乐人表示制作和编曲为其主要音乐收益来源;10.75%的音乐人表示其词曲出售为主要音乐收益来源;而认为版税收益是主要音乐收益来源的仅5.91%。

“欧美发达国家其版税分配的频度和透明程度,成为音乐人稳定的收益来源和激励其继续创作的持续动力,版税收益在中国音乐人的收益构成中,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张丰艳说。

(音乐人音乐收益来源)

目前,国内音乐人的词曲版税收益主要来自音著协和版权代理机构,唱片录制部分版税来自唱片公司。也有少部分直接授权给数字音乐平台的作品,版税分成来自数字音乐平台。

采访中,多数音乐人表示版税收入低下或没有收益,原因有三点:作品在平台被聆听的数量有限或没有点击量,数据透明程度不足以及因作品版权归属不清晰造成的版税归属模糊。

没有听说过音著协

由于音乐版权琐碎和分散的特点,尤其适合集体管理。在欧美发达国家,几乎每一位音乐人都会将作品交给版权组织帮助管理。

而调查数据显示,68.06%的中国音乐人并没有将作品授权给第三方版权公司。在选择版权公司的音乐人中,41.3%的音乐人表示授权原因是因为可以得到丰富的推广资源,仅8.70%的音乐人表示授权版权组织是因为期待得到公开透明的版权收费清单。

调查结果显示,尽管音著协是中国唯一一家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大部分音乐人并未成为音著协的会员。

受访音乐人中,仅11.31%的音乐人是音著协会员;87.99%的音乐人不是音著协会员。其中,53.1%的音乐人表示没有听说过音著协,2.65%的音乐人表示曾经是会员现在已经退会,12.39%的音乐人正在打算加入,还有31.86%音乐人表示不想加入。

“音著协会把钱真的分配给这些著作权人吗?他们找得到这些人吗?”一名音乐人在调查中问到。

(音乐人未加入音著协的原因)

在音著协的会员中,收益两极分化。80.77%的音乐人没有收到音著协的版税分配;7.69%的音乐人表示收到1-99元;7.69%的音乐人收到过1-10万的版税;还有少数音乐人曾经收到过10万以上的版税收益。

平台能否推动版权变现

值得注意的是,73.13%的被调查者表示,近五年中国互联网音乐版权秩序改善很多,最直观的感受是音乐平台上音乐的正版化,许多没有版权的音乐被下架。

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主席付林在采访中也表示:“借助少数大的流媒体形成一个规模平台,管理的可能性可以增强,聚焦原来分散的权利人和作品,对后续的管理是好处的。”

《报告》还显示,如果数字音乐平台可以帮助音乐人维权的话,91.73%的音乐人表示愿意接受帮助。

但有6.02%的受访音乐人则表现出对网络音乐平台的不信任,不愿意接受数字音乐平台的帮助。从开放选项的答案中了解到,音乐人主要担心网络音乐平台所制定的帮助音乐人维权制度,是否能真正对音乐人起到有利的保护作用。

实践表明,一些音乐人选择互联网平台维权,成效较为明显。如好妹妹乐队在2018年3月19日-4月18日独家授权某一平台的数字单曲,一个月期间监控到243条侵权链接,包括竞品音乐平台、微博、网盘等,经发函后均及时下架,保护了音乐人权益。

“全球音乐产业进入了复苏周期,相对于广告等盈利模式,我们预计付费订阅模式将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音乐平台主要变现模式。”中信证券研究部高级经理肖俨衍9月27日说。

CNNIC数据显示,我国数字音乐用户2017年达到5.5亿人,数字音乐的渗透率仅次于网络视频。

“然而,我国数字音乐商业化刚起步,2017年我国数字音乐付费市场规模仅为32亿元,整体付费率不足4%,相比于欧美成熟市场以及国内视频等行业有显著的提升空间。我们预测2022年我国数字音乐平台付费率提升至15%。”肖俨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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