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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盖曼 你竟敢如此胆大妄为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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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崇拜什么,你就是什么。”

因“年度神剧”《美国众神》在网上引起关注,使英国作家尼尔·盖曼2001年推出的这本小说《美国众神》(北京联合出版社出版)再度成为焦点。

本书构思极为大胆:奥丁、洛奇、安纳西……古老的神明们其实一直居住在美国,以人的姿态生活在我们身边,但他们失去了人类的信仰,变得衰弱。高科技、汽车、媒体……新一代的神从这些事物中诞生,凭借人类的依赖和信仰而越发强大。美国这片土地上,新神与旧神的纷争不断升级。为了夺回人们的信仰,北欧主神奥丁穿越整个美国去联合旧神,与新神决一死战。一场众神之战即将爆发。

本书当年曾赢得雨果奖、星云奖、轨迹奖、斯托克奖在内的6项世界幻想文学大奖,在幻想文学界可称是取得了绝无仅有的大满贯。奇幻作家斯蒂芬·埃里克森称赞说:“尼尔·盖曼把死去的神灵、死去的金钱和死去的感情暴露在我们眼前。这部小说为我们展开了一幅从人类创生至今的地图。”

那么,尼尔·盖曼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身为一个英国人,为何妄图写一本关于美国众神的书?

作为一个英国人,我对此最直接的反应就是耸耸肩膀,发誓说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再次发生。但在《美国众神》一书中,我的确胆大妄为地做到了。

我年轻时写了和梦有关的一系列故事漫画书,名为《睡魔》(共十本的绘本小说)。那时我就一直有同样的疑惑:“你住在英国,怎么可以把故事的大部分情节设定在美国?”

英国实际上已经相当于美国的第五十一个州。我们都看美国的电影和电视剧。我笔下的西雅图可能无法让西雅图本地人满意,但写的完全可以媲美从未去过西雅图的纽约人笔下的西雅图。

但现在回想起来,我做的是更有趣的替代之选:我创造了一个完全虚构的美国,一个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癫狂的世界。

这个做法让我心满意足,直到我娶了一位美国妻子,又一直渴望住在亚当斯一家风格的房子里,于是我移居到了美国。

因为不懂美国,所以才写美国

直到1998年夏天之前,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打算写什么书。当时,我在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待了48小时,就在那时,我知道自己下一本书到底应该写什么了。支离破碎的一串故事情节、难以分类的一堆人物角色,还有类似故事框架结构的微弱想法,全都浮现在我脑海里。也许是因为当时我远离美国,反而可以看得更加清晰;也许是因为之前时机未到。

《美国众神》这本书可能是惊悚小说、悬疑小说、爱情小说,或者公路小说。它可能是讲述移民的经历故事、讲述人们来到美国时心中的信仰,以及他们所信仰的事物会遭遇什么变故的故事。我是英国人,我喜欢自己的英国人身份,我一直保留着我的英国护照,我尽量保留我的英国口音。我在美国已经居住了将近9年之久,久到我早已得知我从影视剧里得到的关于美国的了解是错误的。

我回到酒店房间,写下3页纸的故事大纲——关于我所构想的这本书的更详细的描述。我想给书起名为《魔力美国》(灵感来自“污点”乐队的一首歌),但感觉不太对劲。我试图给它起名为《美国之王》(灵感来自埃尔维斯·卡斯特罗的唱片),但还是感觉不好。于是,我在第一页大纲的最上面写下《美国众神》(灵感没有来自任何人),心想,我早晚会想出一个更合适的书名。 

其实我也被这本书吓到了

编辑寄给我书籍封面设计时,我还没开始正式写作。封面上有一条路、一道闪电,还有用大写字母标出的书名:美国众神。似乎没有什么要挑剔的——老实说,我从一开始就很喜欢它——于是,我正式开始写作。

这本书内容庞大,不过美国本身也是一个庞大的国家,试图将它全部放进书里还是显得有些困难。

《美国众神》是关于一个叫影子的男人以及他出狱后的工作的故事。它是一个公路旅行的故事。它是关于一个美国中西部小镇上每年冬天的神秘失踪的故事。随着我的写作,我了解到路边景点为什么是美国最神圣的地方;我了解到大量关于神明、秘密组织和战争的秘密;我发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偏僻小路和人名。有些让我感到兴奋,有些吓到了我,还有些让我惊讶不已。

书快完成的时候,书中所有分散交错的线索都合并到一起,我再次离开美国,蜗居在爱尔兰一栋巨大、冰冷的老宅里,一边在炉火前冷得瑟瑟发抖,一边用打字机打出剩下的所有内容。

然后,书完成了,我停下来。回头再看,我觉得自己并不是胆大妄为,只是别无选择。 

《美国众神》已经出版好几年了,你对这本小说有什么感想?

人们对《美国众神》的态度友好得不可思议。我从未想过它会获得如此多的奖项,尤其是赢得了雨果奖、星云奖和布莱姆-斯托克奖,简直太兴奋了!美国人尤其喜欢这本书。我本以为自己会受到不少质疑。

我觉得非常有趣的是,他们把在美国中部的某些地方人们说话的腔调叫威斯康星口音或者明尼苏达口音,偶尔会有纽约人和洛杉矶人指责我写到那两个州时使用了英式英语的用语习惯,但我觉得,这大部分情况下是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其他州人的说话习惯。王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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