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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乱象呼唤加快电商立法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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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评论员 胡蓉

据媒体昨日报道,京东近日曝出刷单丑闻,而刷单早已经成为电商行业公开的秘密。刷单,就是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而网店刷单组织的“专业与高效”也让人惊叹,不仅可以调动天南海北的“刷客”,而且有物流公司配送“空包裹”。

说白了,刷单就是在网络上“请人扮托”。在现实消费中,这种“托”不难被揭穿,但在网络上却很具隐蔽性。在网络消费时人们一般会选择交易量大、好评多的店铺和商品,因为这意味着它们经过了市场考验。因此,交易量和好评是人们进行网络消费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电商经营的“金字招牌”。但刷单行为的泛滥,不仅将摧毁人们对网络消费的信任,也使得电商竞争陷入“劣胜优汰”的恶性循环。

京东一直以“货真”来求得差异化经营,但刷单使“真”也变成了假,因为消费者要买的是真正受市场欢迎的商品,否则同样是上当。而淘宝店铺的刷单行为早在几年前就被曝光,如今更是司空见惯,有店商称“不刷单的几乎没有”。

虽然刷单能给商家带来客流,能吸引更多商家进驻平台,但这种虚假交易一旦被揭穿,对平台声誉是沉重的打击。阿里在美市场表现和公司估值,就曾受旗下电商平台假货和虚假交易的严重影响。因此电商也会“打假”。根据官方公告,京东已进行内部核查,并辞退了涉事员工。在日常监管中,京东有“反作弊系统”,阿里上市后则整改了淘宝平台,刷单的搜索信息会被屏蔽。

但“自己监管自己”始终是有局限的,“适度宽松”对电商有利,更挡不住内部人的逐利冲动,刷单行为因而越打越多。据数据显示,2013年,淘宝网络安全部门查获虚假交易卖家约120万家,占总卖家的17%,涉及交易约5亿笔,交易额人民币100多亿元;京东的“反作弊系统”每天识别的作弊订单,在9万至13万量级。

因此,打击刷单、规范电商经营、保护消费者利益,不能只靠电商自律,需要行政强制力量的介入。过去有一种论调,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远未成熟,应给予宽松的政策和监管环境,使得电商立法迟滞不前。中国在前年就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电商交易额已占据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10%。正如“慈母多败儿”,过度宽容最终也会害了电商。

其实,店商刷单并非无法可依,因其涉嫌虚假宣传,也涉嫌违反《反不正当交易竞争法》,但在执行上却遭遇很多困难。比如,工商属地化管理就使网购投诉受到很大局限。除此之外,电商缴税、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金融等问题,都需要针对电子商务专门立法,以设立统一的网络平台监管机制和追责机制。电商立法呼吁了几年,全国人大终于在前年年底首次划定立法“时间表”:从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和电商的发展及其刷单乱象相比,电商立法的脚步显然太慢。立法固然是个技术活,需要时间,但这个时间不是只按自己的节奏走,还应跟上形势的需要。否则,法律效力会打折扣,执行成本也将被推高。如今在“互联网+”被提至国家战略高度的背景下,电商的健康发展更非只是电商的事。电商立法,应该加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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