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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退货过程不满意度高达25%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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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朱伟良 通讯员/吴晴 莫惠英)12日,广州消委会发布“网购及电视购物服务体察活动分析报告”,该报告历时两个月,由50位志愿者体察和如实记录。共回收记录表81份(其中网购记录表61份,电视购物记录表20份),涉及电商11家(包括天猫、淘宝、京东、当当、苏宁易购、亚马逊等)。

报告显示,志愿者对电商退货过程的满意程度为75.41%,认为电商执行新《消法》到位的占86.89%。较之于网购较高的退货过程满意程度,电视购物则只有50%,且退货不满意度达25%。值得留意的是,工商部门相关小组对“缺陷商品”制造者或经营者进行知会或回访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商家仍在网络平台上继续销售这些本该下架的“缺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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